網友:訴前財產保全不起訴的多長時間要解除保全?
蘇義飛律師: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將駁回您的申請。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因財產保全對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由申請人予以賠償。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保全人應當及時申請解除保全:
?。ㄒ唬?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
?。ǘ┲俨脵C構不予受理仲裁申請、準許撤回仲裁申請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的;
?。ㄈ┲俨蒙暾埢蛘哒埱蟊恢俨貌脹Q駁回的;
?。ㄋ模┢渌嗣穹ㄔ簩ζ鹪V不予受理、準許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
?。ㄎ澹┢鹪V或者訴訟請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駁回的;
?。┥暾埍H藨斏暾埥獬H钠渌樾?。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裁定解除保全;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裁定解除保全。
申請保全人未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應當賠償被保全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被保全人申請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間內裁定解除保全。